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主任记者 虞禄洋) 女老总把辽宁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房产典当2500万元,瞒着股东把钱占为己有出逃韩国,被国际刑警抓获。
女老总瞒着股东把公司房产典当出逃韩国
今年4月,辽宁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路某突然在股东视野中失踪。股东在寻找其下落时发现,路某以辽宁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房产为抵押,从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贷款2500万元,并将2500万元非法占有。
4月12日,沈阳市公安局对路某涉嫌职务侵占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并开展境外缉捕工作。
辽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崔宏伟介绍:“犯罪嫌疑人路某潜逃韩国后,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成立了境外缉捕专班,指挥、协调、部署沈阳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对嫌疑人路某深入开展了摸排工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积极协调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专门研究潜逃韩国路某经济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工作。”
路某被列为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的重点通缉对象,国际刑警中国国家中心局发布了国际刑警蓝色通报。
蓝色通报(Blue notice)目的是请求成员国警方收集犯罪嫌疑人身份、下落及相关犯罪活动等情况。
嫌犯押解回沈
涉嫌职务侵占最高可判15年
今年9月30日14时30分,韩国首尔警察厅国际刑警特别搜查队将路某在首尔抓获。10月7日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国际刑警处姜水处长带队将路某从韩国押解回国。
10月8日,犯罪嫌疑人路某被沈阳市公安局执行拘留。
据辽宁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路某生于1973年。2014年1月,路某以辽宁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房产为抵押,从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贷款2500万元,后与财会合谋欺瞒股东,将2500万元非法占有,路某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相关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最高刑是15年。
截至10月8日,辽宁省公安机关在“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已抓获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2名,并协助海南警方抓获境外逃犯1名。
■对话
抓获外逃嫌犯 劝返投案的多
针对我国警方追捕逃往境外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本报记者专访了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廖进荣。
记者:我国警方追捕逃往境外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手段和渠道?
廖进荣:一是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渠道开展工作,如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发布国际刑警红色通报,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红色通缉令”。红色通报会发往国际刑警组织的190个成员国,提请成员国警方对通报对象实施缉捕。二是通过双边执法合作渠道由相关国家执法部门将在逃犯罪嫌疑人缉捕并遣返回中国。三是对双边已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通过外交渠道将在逃犯罪嫌疑人引渡回中国。
记者:从抓获逃往境外的嫌疑人情况看,哪种抓捕方式更为普遍?
廖进荣:逃往境外的嫌疑人多数是经济领域的犯罪,劝返投案的很多。
记者:通过国际警务合作,有多少外逃境外的嫌疑人落网?
廖进荣:以近年来中韩两国警方密切的合作为例,2013年6月,自“中韩联合追逃行动”开展以来,中方已从韩国缉捕回国17名逃犯,同时也为韩国抓获并移交了20名韩国籍逃犯。在这20名韩国逃犯中,有8名逃犯是由辽宁省公安机关抓获的。
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主任记者 虞禄洋
(原标题:被韩国国际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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